领航出书网互联网架构、数据处理等学术专著出版,征集工程师合作主编出书,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ISBN书号可查,正规出版社出版
《计算机视觉基础及其应用研究》征集第1、3主编
《大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研究》 征集第2、3主编
《工业互联网体系与技术探究》 征集第3主编
《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处理技术发展与应用》征集第3主编
《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架构设计》 征集第3主编
苏职称〔2022〕11号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在平台建设、网络互联、数据处理、应用开发、安全防护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工程实施、数据服务、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章 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九)和(十)至(十二)中的各 1 项: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 2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规划咨询、政策研究、科研与技术开发、标准规范制定等 2 项以上,已通过评审或成果得到应用,对本专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或推广应用价值。
(七)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与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2 项以上,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评估,或取得行业认可的权威鉴定,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3 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作为技术负责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 3 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信创领域省级自主创新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十)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5 万字以上)以上。
(十一)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部)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等 1 项可替代 1 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 1 篇论文。
(十二)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 2 篇以上。
第六章 正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十)和(十一)至(十二)中各一项: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咨询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 1 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或 2 项以上省级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五)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项目 1 项以上,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评估,或取得行业认可的权威鉴定,项目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七)主持完成工业互联网重大工程技术项目(项目投资超过 3000 万元)或研究成果(研发投入超过 1000 万元)1 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九)在承担本专业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信创领域省级自主创新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十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 部以上(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
(十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专业教材等 1 项可替代 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 1 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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